气瓶充装人员考试大纲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从事气瓶充装人员的考试,气瓶充装人员是指从事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以及内装填料气瓶等充装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 气瓶充装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不包含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气瓶充装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具有气瓶充装相应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化”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中,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
(一)基础知识,占30%;
(二)专业知识,占50%;
(三)法规标准知识,占20%。
理论知识考试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考试题目数量为100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第五条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中,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相关部件识别,占25%;
(二)基本操作能力,占50%;
(三)应急处置能力,占25%。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选择一类气瓶品种进行考试,其他品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由用人单位负责培训。
第六条 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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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气瓶充装作业考试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