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大纲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不包含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
(三)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五)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法规标准知识、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化”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中,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如下:
(一)基础知识,占10%;
(二)法律法规知识,占30%;
(三)使用管理知识,占30%;
(四)应急管理知识,占30%。
理论知识考试题型包含判断题、选择题,考试题目数量为100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第五条 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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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试大纲.doc